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含應備證件)


申辦開工

































項目名稱



五十一、申辦開工



應備證件



1.開工報告書7份(山坡地8份)。
2.建造(雜項)執照正本。
3.營造業承攬建築工程開工查報表2份。
4.空氣污染防制費繳款收據影本(含環保局核定單)。
5.位置圖1份。
6.臺北市建築開工資料登錄表。
7.營造業承攬手冊。
8.建照列管事項辦理證明文件。
9.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當年度參加本市相關公會會員證正本(建築師檢附及格證書)。
10.拆照工程或拆照併建照工程應檢附環保局審核之拆除廢棄物 (B8)處理計畫核備文,營建剩餘資源含B5者,應檢附公會審查完成資料。
11. 拆併建工程應完成鄰房現況鑑定報告。
12. 起、承、監造人電子信箱。
13. 其他建照列管應於開工完成事項。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申辦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



非網路繳款



□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金流
□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它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便利商店代收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 □其它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請(通案性):1日



2.網路申辦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



4.須層轉核釋:2個月(60日)



承辦單位



建管處施工科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8383
傳真:27203922



備註



 



資料更新: 2012-04-27 09:29


  • 資料檢視: 2012-06-29 14:08

  • 資料維護: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施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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