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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住宅組
發布日期:20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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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部務會報昨(19)日審查通過「住宅法」(草案)。總計有7章共54條,重點包括提供住宅補貼、鼓勵民間或政府主動興辦社會住宅、訂定基本居住水準、健全整體住宅市場、確保民眾的居住權利等。 在建立多元、公平合理的補貼制度方面,內政部指出,「住宅法」草案明訂住宅補貼種類包括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自購住宅貸款利息、承租住宅租金、修繕住宅貸款、簡易修繕住宅費用等補貼,並將以評點決定住宅補貼對象之先後順序,協助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等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增加評點權重,以發揮補貼資源最大效用,落實優先照顧最需要者。 「住宅法」(草案)也明定了「社會住宅」及「合宜住宅」的定義,賦予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及「合宜住宅」法源依據。其中,「社會住宅」只租不售,並以混居方式讓青年學生、初入社會就業者與特定資格的弱勢戶生活在同一個社區;而「合宜住宅」則由政府招商投資興建,以平準價格優先售予一定所得以下且無自有住宅者。
聯 絡 人:王安強 組長 聯絡電話:02-2192-2625 發稿單位:國民住宅組
經建會「現代住宅」(賣屋不賣地)
現代住宅的概念:「現代住宅就是符合現代人的需求,小坪數但距離捷運站近,對使用者來說很方便。」經建會試算「現代住宅」購屋方案,擁有70年房屋使用權,購買25坪的房子,最低購屋總價估250萬元,每月房貸負擔約7000、8000元,土地與房屋在70年後都會還給政府,因此雖可以轉售,但價格不會隨一般房屋價格飆漲。即使未來轉售時,可能會有增值空間,但也許周遭行情漲了10%,現代住宅可能僅漲6%。
公共工程委員會「青年住宅」(只租不售)
工程會主委李鴻源從活化閒置公共設施角度發想,建議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將「蚊子館」改建為青年住宅,解決大台北高漲的住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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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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