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執照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處建照管理科
  • 發布日期:2009-05-07
















申請項目



拆除執照



應備證件



1.申請書2份。
2.
審查表3份。
3.
監拆報告書。
4.
建築師委託書。
5.
建物拆除同意書(如有抵押設定者,另檢附抵押權人之拆除同意書)
6.
建物部分拆除剩餘部分結構安全無虞証明(含安全支撐或補強計畫)
7.
建物登記謄本(建號全部,3個月內有效)或其他相關証明文件(無產權登記者檢附水電單、房屋稅單或其他)
8.
建物測量成果圖(拆除位置須確認時檢附)
9.
拆除切結書(無產權登記時檢附,並加附房屋稅單、水電單或其他)。
10.
共同壁協議書(無共同壁者免附)
11.
建築物地籍套繪圖。
12.
現況相片。
13.
其他相關資料(如建物部分拆除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檢討之文件…)
14.
拆除圖說。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申辦



單位



建照管理科  電話:2725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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